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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“广厦奖”——房地产行业国家级奖项
“广厦奖”是经国家批准的房地产行业综合性奖项。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共同组织实施。自2007年正式启动“广厦奖”评选活动以来,已成功举办了九届,2007~2020年共有788个项目荣获“广厦奖”。
评选的目的是:贯彻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发展理念,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更高要求,引领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。获奖项目应当是规划设计水平高、环境好、质量优、性能好,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房子。在推进绿色、健康、产业化发展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。
“广厦奖”项目分为评选项目和候选项目。
二、“广厦奖”——评选机构
“广厦奖”评审委员会
主任委员:
冯 俊
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
副主任委员:
陈宜明
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
刘新锋
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
“广厦奖”评审专家组
组 长:
刘燕辉
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、副院长
副组长:
董少宇 中国建筑北京院原副院长
杨玉江 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检测分会会长
“广厦奖”评选活动办公室成员
主 任
王惠敏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驻会名誉副会长
副主任
孙梅石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合作发展部主任
彭梦月 住建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科研管理与国际合作处处长
工作人员
周贞玲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
许 强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
柳博会 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
“广厦奖”省级评选机构
三、“广厦奖”——申报条件和办法
“广厦奖”项目分为评选项目和候选项目。
评选项目申报条件
1.项目配套完整,住宅类项目住宅面积一般在5万平方米以上,鼓励老旧小区改造项目、新农村建设项目、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报;非住宅类项目总建筑面积一般在2万平方米以上。
2.工程经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,交付使用一年以上;
3.住宅类项目应符合国家《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》规定的2A级及以上等级标准,或符合国家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规定的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等级标准,并符合国家对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有关规定;
4.非住宅类项目应达到各类相应行业评价标准中等及以上水平,或符合国家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规定的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等级标准;
5.住宅全装修比例(按套数计算)东部地区原则上为100%,中、西部地区原则上为60%以上;
6.住户对工程质量满意度、物业服务满意度均在85%以上;入住率达到60%。
7.分期申报的项目须公建配套完整,同一个项目不能分期重复申报。
8.严格控制超高层住宅项目申报。
候选项目申报条件
项目从规划设计阶段开始即可以申报“广厦奖”候选项目,可随时申报。
主体已竣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应申报候选项目。
申报办法
1、资料准备
文件下载:中房网“广厦奖”专区
http://www.fangchan.com/prefecture/112/2015-05-12/6003844351221108741.html
2、网上申报或向机构申报
四、“广厦奖”——评审方法
评选项目评审方法
1、初审
初审内容:
(1)、审核申报项目资料。申报资料包括《“广厦奖”评选项目申报表》、按照提交资料要求提供的电子资料。
(2)、审核申报项目是否具备“广厦奖”申报条件。
(3)、审核申报项目是否存在违规情况。
(4)、审查住户对工程质量满意度、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。
(5)、审核项目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应用情况。
(6)、进行项目现场查勘、入户访问。
初审资料:
《“广厦奖”评选项目(住宅类)审核表》/《“广厦奖”评选项目(非住宅类)审核表》
《“广厦奖”评选项目(住宅类)/(非住宅类)初审意见》
2、现场评审
评审专家组和省级评选机构、省级评审专家组共同进行现场评审。
现场评审内容:
(1)、听取申报项目情况介绍。
(2)、进行项目现场核实、入户抽查。
(3)、审核省级评选机构和省级评审专家组初审内容。
(4)、住宅类项目按照《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》住宅适用性能、环境性能、经济性能、安全性能、耐久性能五类性能评价指标体系,进行现场打分并写出评语。
(5)、非住宅类项目按照规划与建筑设计、施工质量、产业化技术应用、公共配套与运营服务四个评价指标体系,进行现场打分并写出评语。
★已通过国家《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》或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评定终审,达到2A级及以上等级或二星级及以上等级的住宅类项目。
★已通过国家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评定终审,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等级的非住宅类项目。
以上两种情况不需要进行现场评审。
3、终审
“广厦奖”评审专家组进行终审。
终审内容:
(1)、审查项目申报资料。
(2)、审核省级评选机构初审意见和推荐意见、现场评审结果。
(3)、写出终审评语并推选单项优秀奖。
(4)、评审专家组组长进行平衡及择优选拔,提出《“广厦奖”入围项目名单》。
“广厦奖”终审会
4、审定入围名单
候选项目
评审:
省级评选机构组织省级评审专家组
培育:
省级评选机构组织省级评审专家组定期检查,并提供技术指导。达到评选项目条件时,在补充资料后,及时推荐评选项目。
5、“广厦奖”表彰
评选项目——每年评审一次,每两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;颁发奖杯和证书。
候选项目——可随时申报,定期评审和颁牌。
单项优秀奖——规划与建筑设计、工程质量、产业化技术应用、公共配套与物业服务(公共配套与运营服务)
优秀评选机构和先进个人。